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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序言西南石油大学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二所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成为入选该工程的100所高校之一。2017年9月,入选为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9个,自主设置能源类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4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29个。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在全国学科评估中被评为A+;6个学科入选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名单。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涵盖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15个。学校积极推动跨学科交叉融合,与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紧密围绕国家能源安全重大战略和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需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今日的西南石油大学将继续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精神,践行“明德笃志,博学创新”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突出特色,科学发展”的二次创业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为建成以工为主,石油天然气及其配套学科世界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一流能源大学和百年名校奠定坚实基础而不懈奋斗!第一章第一条为保证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西南石油大学(招生代码:10615)简称西南石大,英文名为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SWPU。第三条西南石油大学是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第四条办学地址:学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号)。我校研究生均在学校本部。第二章第五条西南石油大学设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指导协调管理。第六条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学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第七条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八条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各类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政策和办法,并对本学院招生工作的录取过程和录取结果负责,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4年招生计划按2023年实际录取人数的95%安排。我校在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为拟招生人数,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均可能有所增、减。第四章报名第十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及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具体见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一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学院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仅能报考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专家推荐书两份以及个人学术材料复印件。(三)我校仅在部分专业学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且报考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见下表)。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学院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研究方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0857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1(非全日制)油气井、油气田开发与海洋油气工程02(非全日制)油气储运工程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085901土木工程01(非全日制)岩土工程02(非全日制)结构工程03(非全日制)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4(非全日制)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经济管理学院0857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3(非全日制)(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管理)第十三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接收章程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接收的推免生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第十四条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第十五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报名。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士兵或士官身份)进行核验。请考生在选择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时,务必按照《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招生专业报考,不在士兵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招生专业,视为报名无效。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我校本部考点(考点代码:5110)参加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12.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章程,自主选择报考非全日制或全日制。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并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6.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第十六条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一)初试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4.考生初试成绩相关信息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具体事宜,请考生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并与相关学院联系。第六章第十七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再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第十八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具体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通知为准。第七章第十九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四川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二十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招生单位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二十一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二十二条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应及时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第二十三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教学相结合、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课程学习方式。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须在开学前调入我校,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调入的人事档案需在校保留至毕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十四条我校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截止日期为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往届生计算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期限的截止日期为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第八章第二十五条学费标准见下表。专业代码、类别或名称全日制收费标准(元/年.生)非全日制收费标准(元/年.生)理工类(以下单列除外)80008000文科类(以下单列除外)72007200025200应用统计7200-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900015000035200社会工作1000015000055101英语笔译12000-055103俄语笔译12000-085901土木工程800010000125601工程管理125100工商管理-24000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8000-045201体育教学9000-135400戏剧与影视18000-文科类: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理工类:除文科类的其余理工科专业。收费标准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由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目前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国家奖助、学校资助和社会捐助构成。国家奖助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学校资助包括生源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临时困难补助、大学生爱心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社会捐助包括中国石油奖学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王涛英才奖学金、大学生圆梦基金等。1.生源奖学金用于资助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和硕士推免生。具体标准为:(1)对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所接收的学术学位型推免生实行学费全免;其他学科所接收的推免生按学费的50%收费。(2)本科直博生生源奖学金20000元/生。(3)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所接收的学术学位型硕士推免生生源奖学金15000元/人,其他学科接收的硕士推免生生源奖学金8000元/人。2.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定按国家与四川省财政、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3.社会捐助奖助学金的设立与具体评定按照设奖单位和学校发布的最新通知或文件规定执行。4.生源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牵头评定,由研究生院、财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其他奖助项目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评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相关奖助项目专门规定负责单位的以该项目规定为准。第九章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第二十七条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业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培养环节,准予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按所学专业的学位标准申请相应的硕士学位,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学位评定后,授予其相应的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第十章第二十八条招生工作咨询部门: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图书馆楼C区C608邮编:610500咨询电话:028-83032120、028-83035080电子邮箱:swpu-yzb@swpu.edu.cn第二十九条学校受理举报部门: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邮编:610500联系电话:028-83032312电子邮箱:jwjc@swpu.edu.cn第三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如与上级文件(包括并不限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9月19日

    2023-09-21 16: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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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023-09-21 16: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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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成都理工大学创办于1956年,是共和国建国初期的三所地质院校之一,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成长为以理工为主,以地质、能源、资源科学、核技术、环境科学为优势,以化工、材料、电子、机械、信息科学、管理科学等学科专业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2019年学校成为教育部与四川省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学校进入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进入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学校现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教授和博士生导师资格审批权。学校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科专业涵盖理、工、文、管、经、法、哲、农、教、艺等10大学科门类。

    2023-09-21 16: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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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从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院获悉,2024年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 点击查看: 附件:2. 202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含目录).pdf(579.61k)[下载][PDF阅读]

    2023-09-21 16: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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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西华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拥有郫都、宜宾、彭州、人南、易三仓(泰国)五个校区,校园面积近4000亩,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雅宜人,设施设备齐全先进,图书文献资源丰富,荣获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状、四川省首批文明校园、四川省绿化模范单位称号,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学校始建于1960年,时名四川农业机械学院,是为贯彻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重要指示,国家在西南地区布点建设的农业机械本科院校,建校当年开始招收本科学生。学校1978年被四川省确定为六所重点高校之一,1982年成为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83年更名为四川工业学院,198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四川工业学院与成都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西华大学。2008年四川经济管理学院整体并入西华大学。建校63年来,学校始终坚持“立足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秉持“求是、明德、卓越”的校训,传承“知难而进、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秉承“育人为本、学术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主动适应国家和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内涵提升为核心,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积极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办学声誉卓著。培养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华明、美国国家发明家科学院院士任志锋、东方电气集团首席专家石清华、东方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行等校友为代表的各类人才30余万名,已经成为四川省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力量不断壮大。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000余名,其中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180余人次。学校还聘请了一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著名专家担任学校特聘教授。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工、理、管、法、经、艺、文、教、农等9个学科门类,有21个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近4.5万人。学校现有3个省“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3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99个本科专业(其中77个专业在2023年招生),具有面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特色专业等20余个,拥有省级一流专业、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等40余个次,8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获批教育部新工科项目、新农科项目、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300余个。学校面向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区域发展战略开展科学研究,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升。现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部级科研平台3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省级科研平台24个。拥有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共建的四川省应急管理学院。学校凝聚学科科研优势,努力服务四川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牵头编制四川省农业装备、川菜产业、智能与新能源汽车三大产业攻关路线图。近五年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900余项,获四川省技术发明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部省级以上各类成果奖50余项。“工程学”学科持续保持在ESI全球排名前1%。在U.S.News2023世界排行榜中,“工程学”学科排名全国第187名,四川第8名。“机械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进入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学校始终把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作为兴校办学的根本任务,强化通识教育和专业基础,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赛教融合,重视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拥有国家级教学示范基地,建有省级大学科技园和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是四川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近五年,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内外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1030余项、省级奖4710余项;在全国大学生桥梁设计大赛总决赛中获唯一特等奖,在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项目中实现我国该赛项上奖牌零的突破并获得银牌。学校重视网络文化建设,是“易班”网络思政平台全国推广第一所试点高校、全国易班共建示范高校,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特等奖。学校艺体教育成效显著,招收乒乓球、跆拳道、足球高水平运动员,奥运冠军陈龙灿亲自执教,学校乒乓球高水平运动员连续三年蝉联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乒乓球项目团体冠军,啦啦操队获世界啦啦操锦标赛第三名,学生艺术团多次参加央视春晚等文艺演出。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和好评,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左右,学校被评为四川省就业先进单位。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深化国内合作和国际交流。学校是全国收藏《中华再造善本丛书》的100所高校之一;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联盟高校,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会会长单位;与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共建城市灾害研究中心;与省农业厅共建“四川现代农业装备协同创新中心”;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建“天府研究院”;与中国农业大学、西南大学开展农机和食品领域合作。学校建有国家民委“日本应急管理研究中心”、省“澳大利亚研究中心”、省“国际科技合作(澳新)研究院”;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瑞典、新加坡、黑山、捷克等10余个国家的7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与印尼三一一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广泛开展师生交流交换、人才联合培养、学术及科研合作等活动。砥砺奋进新时代,凝心聚力启新程。全体西华人正以昂扬的精神风貌,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服务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二、目录说明(一)2024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招生人数以2024年国家文件下达为准,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可能产生各专业拟考试招生计划数发生变动;专业目录上提供的指导教师信息仅供参考,最终导师信息要以导师双选时学校提供的为准,特此说明。(二)学费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执行,具体见专业目录。延期毕业研究生超学制阶段学费标准按延期时间折算,按原专业年学费标准的50%收取。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详见西华大学校园网研究生院网站。非全日制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三)报考条件凡符合教育部官网发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和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报名条件详见国家相关文件。报考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须达到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部分专业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详见国家相关文件。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无人报考或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不合格,则该计划可调整至专项计划上线生源多的专业。我校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的条件。(四)报名手续及考试时间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法,具体网上报名时间、初试时间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管理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内容范围说明及参考书目见《西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内容范围说明及参考书目》。(六)其他1、就读校区:郫都校区。2、住宿条件:四川省标准化学生公寓,寝室配备空调。3、本说明如有出入,以教育部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文件为准。咨询电话:028—87720075 传真:028—87720075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邮政编码:610039欢迎访问我校主页:http://www.xhu.edu.cn研招办E-mail信箱:yjs@mail.xhu.edu.cn附件:西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2023-09-21 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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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南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西南医科大学建于1951年,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1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2015年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于川渝滇黔结合区域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泸州,有忠山、城北两个校区。学校以医学为主,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在ESI全球排名前1%机构中位列31.32%。学校是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四川省文明校园、四川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

    2023-09-21 16: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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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成都中医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统招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条招生人数 2024年我校拟招收统招硕士研究生计划详见目录(附件1),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第二条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第三条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医学门类考生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考生患有第三条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重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 4.肝功能异常者慎重报考医学类专业; 5.我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专业。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录取通知书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自学考试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后方可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院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七)根据《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服务期内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只能招录到全科专业,且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服务期内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我校不具备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考专业学位的条件。 服务期内 ( 第四条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一)基础医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专业代码100501、100505)限招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 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专业代码100502、100503),毕业须取得学士学位。 方剂学(专业代码100504)限招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毕业须取得相关门类学士学位。 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代码100601)限招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医学技术(含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生物科学(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预防医学),毕业须取得相关门类学士学位。 中医内科学(专业代码105701)限招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临床医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中医学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5开头)、中西医结合临床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6开头)招临床医学、中医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中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招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针灸推拿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针灸推拿学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512)招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针灸推拿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07)招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药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中药学类、药学类、化工与制药类、中医学类。毕业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五)民族医药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民族医学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513)招藏医学,毕业取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书。民族药学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8Z7)招藏药学,中药学,药学,毕业取得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六)眼科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眼科学院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5Z2、100602及100212)招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技术(眼视光学),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书或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眼视光学)。 眼科学院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06、105709)招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眼科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16)招符合临床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七)护理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00):招护理学类,毕业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护理(专业代码:105400):招护理学类;毕业须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八)管理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毕业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代码120402)和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代码120403)、社会保障(专业代码120404):毕业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九)马克思主义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毕业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十)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临床医学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2开头)临床医学、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开头)招收符合临床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十一)医学技术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临床检验诊断学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208)01方向招医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02方向招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本科毕业生。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开头)招收符合临床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十二)养生康复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代码:100215)招医学、理学(运动康复学、康复治疗学),毕业须取得相关门类学士学位证书。 中医康复学(专业代码:1005Z4)招医学,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中医养生学(专业代码:1005Z5)招医学、理学(康复治疗学),毕业须取得相关门类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智能医学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毕业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公共卫生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毕业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备注:1.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http://www.nhc.gov.cn/yzygj/s3577/201403/03c9ff9de89f4fcfa162553d5a329339.shtml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学位[2015]9号文《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26/201506/t20150618_190613.html 根据文件要求: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在入学前(以录取通知书时间为准)须已取得报考医师资格证资格。 第五条综合类考试(总分300分)科目组成说明 中药综合科目组成:有机化学(100分)、药理学(100分)、中药学(100分)。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科目组成:中药药剂学(75分)、中药化学(75分)、药理学(75分)、中药鉴定学(75分)。 护理综合科目组成:基础护理学(含护理学导论)(90分)、内科护理学(120分)、外科护理学(90分)。 预防医学综合科目组成:流行病学(100分)、卫生统计学(100分)、卫生毒理学(100分)。 藏药综合科目组成:藏医学基础(100分)、藏医药物学(100分)、藏药炮制学(100分)。 藏医综合科目组成:藏医诊断学(100分)、藏医内科学(100分)、藏医方剂学(100分)。 生物学综合科目组成:细胞生物学(150分),生物化学(150分)。 医学信息综合科目组成:C语言程序设计(60分),数学医疗概论(90分),网络技术及应用(60分),数据结构(90分)。 第六条报名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四)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五)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六)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网报结束后填报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第七条网上信息确认要求 (一)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二)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五)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八条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24日 初试地点:即网上确认所在报考点。 (二)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另行通知。 第九条资格审查 初试资格审查:学校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 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复试资格审查:应届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初试准考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处签章的成绩单原件。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交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初试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服务期内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还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 往届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初试准考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复印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服务期内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还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复试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第十条体格检查 考生在参加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 第十一条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其它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考生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 (三)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 (四)导师姓名前加“★”为外单位在我校的兼职导师。 第十三条招生信息的说明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文《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报物价局审核批准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马克思主义中国研究:7200元/生/年;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7200元/生/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13000元/生/年;其它专业一律为8000元/生/年。 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请登录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初试成绩在网上公布,不再另寄成绩通知书。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将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研究生院网址:https://www.cdutcm.edu.cn/yjsy 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028-87786551 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第十四条奖学金说明 我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生每年可获6000元国家助学金。成绩优秀者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生/年,二等奖8000元/生/年、三等奖6000元/生/年),另可申请企业奖学金等。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我校授予硕士学位的部份学科、专业可对少数优秀的在职人员进行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生。 第十五条招生专业 以研招网报名系统中招生专业为准。 第十六条报考条件(同时满足) (一)须满足统招生所有报考条件。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即2020年7月以前毕业参加工作),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且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三)工作业绩显著,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曾在解决临床和科研的实际问题中作出贡献;高校教师获院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从事管理工作作出较好成绩或已成为骨干。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第十七条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详见国家统一报名时间安排,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流程同统考考生。 现场确认时间:详见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考试报名点公告。 网报及现场确认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考试报名点。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照相、缴费并核对本人网报信息。 第十八条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报后须持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定向培养”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我校十二桥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2023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信息确认。 第十九条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与统招生考试科目相同。具体考试科目详见统招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条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相同(以准考证为准) 附件1: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各学院招生咨询方式.pdf

    2023-09-21 15: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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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023-09-21 15: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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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中文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简称“西华师大”;英文名称为“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简称“CWNU”,是四川省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实施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2023-09-21 15: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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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类别及政策(一)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三、拟招生计划及专业(一)各培养单位、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二)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全校及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予以调整。(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推免生数和专项计划数。全校推免生招生数不超过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竞赛组织招生计划不包括在内)。各招生专业全国统一考试招生人数,一般不少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人数减去推免生接收人数的差额。推免生接收人数超过招生专业公布人数的专业,其全国统一考试招生人数,不少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招生计划的30%。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将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通过国家大学英语等级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6分(其他语种参照英语要求);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③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8门以上。(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特别提示: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特别提示: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五、报名程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2.报名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3.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4.注意事项:(1)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特别提示: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6)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缴费、核对确认网报信息及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等工作。确认时间预计为2023年10月底至11月上旬。具体时间、方式及要求请关注报考点的确认公告。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材料要求如下: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七、考试(一)初试1.初试日期和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初试科目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5.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统一通知。(二)复试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复试前学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确定各专业、方向和各专项计划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培养单位可在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和培养单位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2.复试时间:预计为2024年3月底4月初。3.复试内容:复试一般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会计、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还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上线生源较多的专业,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5.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类专业的可以不加试。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后一周内与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查。八、调剂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九、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十、录取(一)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五)被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六)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当按规定事先书面向学生所在培养单位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十一、学习形式、学制、校区(一)学习形式各专业学习形式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二)学制我校学术学位专业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其余专业学位专业学制为2年。(三)学习校区我校现有柳林校区和光华校区,两个校区均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就读校区具体安排以新生报到须知通知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十二、学费、奖助及就业(一)学费标准学费标准按照财务处《西南财经大学收费公示表》相关标准执行。(二)奖助办法根据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规定,学校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资助体系进行资助。(三)毕业就业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十三、其他(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四)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五)本章程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2023-09-21 11: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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